廣東科技系統系列腐敗案“涉案人數最多、涉案範圍最廣、涉案金額最大”令人震驚
  據新華社電 廣東科技系統多名官員紛紛落馬,不斷刷新涉案人員數字已超50人。這場近年來“涉案人數最多、涉案範圍最廣、涉案金額最大”的科技領域系列案件令人震驚。一些科技系統離任幹部下海成立“中介公司”幫企業賄賂官員獲取資金扶持。而封閉運行、自由裁量權過大等科研資金管理弊病,使科研腐敗成為專業騙局,亟待“刮骨療毒”。
  “高官高知”頻涉案 “科技中介”拉攏貪腐
  去年以來,廣州市科信局原局長謝學寧,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副廳長王可煒、黨組副書記張明等科技系統官員接連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據廣州市檢察院披露,該院反貪局與海珠區檢察院反貪局2013年共立案查處科技信息系統系列賄賂案件25件29人,其中包括1名局級幹部和7名處級幹部,總涉案金額共計5000餘萬元。而且,科技系統的涉案人員多為“高官”、“高知”。廣州市紀委統計,廣州市科信系統違紀違法系列案件共涉及45人,涉案人員多為科信、發改、人社、衛生等掌握科技信息資源調配權的單位和部門,其中“一把手”有10人,占58.8%。具有博士學位的占29%,涉案企業負責人中有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資格的也占到29%。
  在企業與科技部門之間還有一群“科技中介”負責拉攏貪腐。海珠區檢察院披露,省科技廳幹部郭丹丹下海經商後,成立了廣州市德山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擔任法人代表。該公司按照委托企業所申報專項資金的20%至50%收取“服務費”,幫企業向多人行賄,金額達100多萬元。廣州市科信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原主任科員曾國兵離職後成立了科技咨詢公司,為取得市科信局軟件和信息服務處處長張實的支持,向張實的情婦楊旎賄送了公司乾股。
  科研資金管理暗藏“專業欺騙”
  記者調查發現,科研資金管理領域存在諸多亂象:不少企業為爭奪稀缺資源“跑部錢進”,暗藏三大“專業欺騙”:
  一、審批封閉運行,“給誰不給誰”權力說了算。在廣州市科信局原來的19個處室中,具有項目管理職能的就有14個。據知情人士透露,能否立項基本上由處室和分管領導確定。廣州市科信局現任局長馬正勇坦言:“4000多個項目申報,可能相當大一部分符合申報的要求,給誰不給誰,容易出現權力尋租的空間。”
  二、信息公開不充分,外行只能看熱鬧。據辦案人員介紹,腐敗行為主要集中在科技資金的使用分配以及信息工程的立項發包等環節。一位科技系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前信息公開不夠,只公佈成功立項的項目。至於項目通過、不通過的原因,專家的評審意見等,外部完全不知情。”
  三、內部監管流於形式,外部監督缺位。南方醫科大學一位教授告訴記者:“雖然科技部門也設立項目審批的專家委員會,但是專家意見基本上是走過場,最終起決定作用的還是科技部門。”業內人士還認為,資金撥付後也普遍存在監管缺失的問題,“重立項,輕管理”不僅給了項目承擔單位帶來較大的利益支配空間,也為行賄受賄提供了條件。
  科研經費管理亟須“陽光再造”
  廣東省科技廳廳長黃寧生認為,對科技系統的“陽光再造”,需要建立分權制衡、權責統一、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制度流程。去年下半年以來,廣東、廣州市科技部門已把科研項目的規劃、評審、監督等環節拆分到不同的部門負責,建立起權力分置、相互監督的行政審批流程。此外,還實現網上申報、留痕管理,推動項目、資金和行政審批事項的信息公開工作。
  馬正勇等人認為,需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凡是市場和企業能做的都交給市場和企業,科技行政管理減少對具體項目、技術和產品的參與和干預。馬正勇說,“應當逐步減少無償補助資金比例,增加‘撬動性’資金的比例。引導社會的研發投入,一舉多贏。”
(原標題:逾50人涉案 多為高官高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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